對特定客戶銷售依存風險
東京電力Energy Partner公司佔銷售額的15.0%,Pasona股份有限公司佔10.3%,前五大客戶合計約佔總銷售額的37.0%,這些客戶企業的經營方針轉換或業績惡化將直接影響本公司集團的經營業績。由於外包業務的性質,客戶所屬產業競爭加劇或法規強化導致受託業務量大幅變動的風險始終存在。作為對策,本公司持續推動拓展新客戶、透過DX解決方案提案・交叉銷售擴大既有客戶的交易領域,以及運用Omnia LINK提供新解決方案。
大型臨時性業務造成的業績波動風險
因社會情勢變化或國家層級制度變更所引發的突發性大型臨時業務承接,一方面會暫時大幅提升銷售額與獲利能力,另一方面在業務結束後稼動率將回歸一般水準,導致次年度獲利能力下降,形成業績波動。臨時性業務的發生非常難以預測,可能損害業績的持續穩定性。本公司集團訂立臨時性業務銷售額比例相關基準以進行承接判斷,並透過積極承接中長期合約及確保既有業務的獲利性,致力於抑制業績波動。
人才招募困難與人事費用高漲風險
精通DX與新服務開發的高階人才在國內外需求緊俏,無法保證能在所需時期確保所需人力。此外,少子高齡化導致的勞動人口減少、通膨傾向下的物價上漲、人力短缺背景下的薪資調整壓力,以及工作方式改革相關法令的施行相互交織,可能使包括接線人員招募成本在內的人事費用持續上升,進而影響事業活動。作為對策,本公司運用多元化的招募手法、完善居家辦公制度,並透過內部資格制度與表揚制度實施提升留任率的措施。
資訊洩漏・網路安全風險
由於本公司業務性質是託管客戶企業的營業及技術機密資訊以及終端使用者的個人資料進行作業,一旦發生資訊洩漏,將導致交易關係終止、遭客戶企業與終端使用者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以及社會信譽受損。逐年高度化、精密化的網路風險應對已被定位為重要的經營課題。作為對策,本公司制定資訊安全政策・隱私政策,維持ISMS認證(2004年取得)與隱私標章認證(2009年取得),實施人員、實體及技術層面的管理對策,並投保網路安全保險。
Omnia LINK系統故障風險
自主開發的雲端型PBX「Omnia LINK」不僅用於自家聯絡中心業務,亦作為授權銷售產品提供給客戶企業使用,若發生故障、失靈、重大缺陷或外部通訊基礎設施的網路故障,導致無法持續正常運作,將對聯絡中心業務的執行造成重大障礙,並產生遭客戶企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風險。作為對策,本公司設定合約上的損害賠償上限、於系統開發階段實施品質保證審查、於上線前後進行系統檢查,並透過明確化故障報告流程來完善早期復原體制。
合約・業務需求變更導致獲利惡化風險
聯絡中心・BPO服務以量身訂做的業務設計為前提,在業務建構階段若難易度與工時估算出現偏差,或於運營期間客戶企業突然變更業務需求,可能導致計費內容錯誤或獲利能力惡化。若因KPI變更・新增或業務目的重新檢視而需要超出當初經營資源範圍的應對,則存在生產力下降、受託業務中止或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風險。作為對策,於變更發生時與客戶企業密切協商並進行條件談判,致力於降低風險。
違反法規・喪失許可執照風險
本公司受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相關法令、各類勞動關係法令、稅法、特定商業交易法等多項法令規範,若有違反情事,可能對事業運營、經營業績及社會信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若因違反許可維持要件而遭受業務停止命令、罰款等處分,將導致相關事業無法繼續經營;此外,對未來新制定或修訂法令及行政解釋變更應對遲緩,亦可能導致喪失事業機會的風險。作為對策,法務部門持續蒐集法令修訂資訊,並於規章制度修訂時實施專家審查。
勞務管理・騷擾風險
本公司雇用大量包括兼職與打工人員在內的多元僱用形態的定期契約員工,若與這些員工或前員工發生僱用糾紛,或被認定有違反法令或騷擾行為,可能遭主管機關指導或處分,或面臨訴訟,進而影響社會信譽與事業運營。作為對策,本公司制定防止騷擾規章,對董事及員工進行定期教育訓練,並設置總公司諮詢窗口及外部舉報窗口,以建立早期應對體制。
大規模自然災害・傳染病風險
若發生大規模地震、海嘯、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電力・通訊網路中斷,或未知病毒等傳染病大規模流行,可能對事業運營、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影響。作為支援客戶企業事業持續營運的立場,緊急狀況下的事業持續已被視為重要的經營課題。作為對策,本公司於全國分散配置事業據點、完善居家辦公體制、制定事業持續計畫(BCP),並依災害發生因素分別備置作業程序手冊,定期進行檢視與演練。
與母公司Pasona集團之間的關係風險
母公司Pasona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4.6%,對董事選任、組織重組、變更章程等股東會決議具有重大影響力。此外,於部分定型化BPO服務方面,本公司與母公司集團公司(Pasona股份有限公司)已存在或可能存在事業競爭,亦存在與一般股東間利益衝突的風險。作為對策,本公司設置僅由獨立外部董事組成的任意提名薄酬委員會,依關聯方等管理規章進行交易審查及董事會決議,並透過常勤監察等委員與監察部門實施獨立性監察等監督措施的強化。
重要程度與發生可能性根據公司揭露資訊顯示。
最新更新: 2026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