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撤銷・業務停止風險
借貸交易業務為依據金融商品交易法第156條之24須取得內閣總理大臣許可之業務,子公司日證金信託銀行亦係依銀行法等取得許可・認可後運營。若因某種原因遭受執照撤銷或業務停止等處分,可能對本公司集團之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尚未發生足以導致受處分之事由,惟證券金融公司之業務範圍受法令限制,若無法取得新業務之核准,亦存在喪失事業機會之風險。
法令遵循風險
本公司以法令遵循統籌部為核心,定期實施研習及宣導活動,惟若因董事及員工之故意或過失導致法令遵循風險浮現,可能面臨與交易對象間信賴關係惡化,以及損害賠償・行政處分等問題。隨新業務之開展使業務內容趨於複雜,亦須留意可能產生新的法令遵循風險。雖透過集團各公司間之資訊・認知共享加以應對,惟一旦風險於法人層面浮現,其影響將波及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
制度信用交易餘額減少
借貸交易業務為本公司之許可業務,係收益之根本,惟受股市行情等動向影響,個人投資者使用減少,若制度信用交易餘額・借貸交易餘額減少,可能對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影響。在個人投資者運用方式趨向期貨交易或一般信用交易多樣化之情況下,本公司致力於推廣制度信用交易・借貸交易,惟此等措施未必直接帶動餘額增加。在股票市場交易量萎縮之局面下,即便收益基礎持續多樣化,此仍為重大之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利率・匯率・股價)
本公司集團作為ALM(資產負債管理)之一環,持有國內外債券、外幣計價有價證券、上市股票及非上市投資信託等,若發生利率急升、日圓升值、股價下跌等情形,可能產生評估損失或實現損失。當各國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變動或對財政政策之信任度下降導致國債利率急升,或金融市場混亂使正常交易陷入困難時,亦可能產生損失。本公司雖透過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等進行避險操作,惟若發生突發性市場劇烈波動,仍可能對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影響。
資金籌措環境惡化・信用評等下調
本公司集團主要以拆款、商業本票、債券附買回交易等短期資金作為主要籌資手段,若金融市場發生混亂或短期利率急速上升,資金籌措成本可能上升,亦可能受到交易限制。此外,若因日本國債信用評等下調等外部因素而導致本公司信用評等遭調降,則存在交易條件惡化,以及難以確保充足資金及有價證券之風險。本公司雖透過籌資手段多樣化及與日證金信託銀行合併基礎之資金調度管理加以應對,惟一旦此等風險浮現,財務上之影響將十分重大。
自有資本規制比率下降
本公司與證券公司同樣須維持200%之自有資本規制比率,若低於此標準,可能受到日本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等參與資格之全部或部分停止措施,妨礙業務之穩定運營。子公司日證金信託銀行亦須維持單體自有資本比率4%以上之國內標準,若低於該標準,則存在遭受業務全部或部分停止命令之風險。本公司雖致力維持充足之自有資本,惟於金融市場發生尾端風險時,如2008年雷曼危機時曾出現合併最終虧損之經驗,仍須持續密切關注。
資訊系統故障風險
本公司運營包含作為證券市場基礎設施之借貸交易業務所需系統之多種資訊系統,透過網路及設備之雙重化以及制定應變計畫等措施防止故障發生。然而,若因不可預測因素導致妨礙業務持續之重大系統故障發生,可能對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影響。由於作為證券市場基礎設施之性質,系統故障亦伴隨波及整體市場之風險,故被列為特別重要之風險項目。
網路攻擊・資訊洩露風險
隨數位技術日益高度化,網路風險亦隨之提高,若遭受高度化・巧妙化之網路攻擊等,可能發生預期外之系統故障,對業務持續造成嚴重妨礙。此外,若因人為疏失、不當行為或外部犯罪等導致交易對象資訊等重要資訊外洩,可能招致信用度下降,進而對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影響之風險。本公司致力於與集團各公司協作強化網路安全體制,以及完善並徹底落實安全對策,惟面對威脅持續高度化,須持續應對。
因自然災害・傳染病等產生之BCP風險
若發生大規模災害、停電、戰爭、恐怖攻擊、傳染病等事件,可能妨礙本公司集團之業務營運。本公司雖已建構利用大阪分公司等之雙重運營體制、推動遠距辦公,以及子公司參與聯合演練等業務持續體制,惟若發生大幅超出預期之事件,仍可能難以應對。基於作為支撐證券・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企業之責任,維持業務持續體制係特別重要之經營課題。
子公司・關聯公司特有之風險
子公司日本Building存在因不動產市況惡化及空置率上升導致業績惡化之風險,若實施策略性大樓重建等,可能發生一次性費用支出,以及工程期間租金收入減少之情形。於權益法適用關聯公司2家所經營之資訊處理服務業務中,若交易對象企業之系統投資意願減退或發生系統故障等,可能對權益法投資損益造成影響之風險。此等集團公司特有之風險一旦浮現,可能對本公司集團整體之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影響。
重要程度與發生可能性根據公司揭露資訊顯示。
最新更新: 2026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