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SUBA Corporation7280
治理
作為設置監查等委員會之公司,由8名董事(其中包含3名獨立外部董事)組成,並設置執行董事制度與經營會議,將決策・監督功能與業務執行功能予以分離。設有以獨立外部董事為委員長之任意性指名・報酬委員會,以確保治理之透明性與客觀性。
風險管理
依循「集團法令遵循・風險管理規定」,於ESG會議(每年4次)中將風險分為「事業」「永續發展」「經營基礎」三大類進行管理,並透過BCP委員會・生產銷售會議整備事業持續運作體制。氣候變遷風險則依TCFD建議實施1.5℃/2℃・4℃情境分析,並由碳中和委員會(每年4次)推動應對措施。
股東回報
以穩定的利潤分配為基本方針,實施中期與期末年2次配息。2024年度期末配息為普通股每股10日圓(配息總額447百萬日圓)。配息比率並無公開之數值目標。未載明有實施自家股票買回。
配息政策
在綜合考量業績、配息比率以及公司所處各項情況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分配。以中期配息與期末配息年2次為基本方針,盈餘之配息由董事會決議決定。內部保留資金將有效運用於強化財務體質、研究開發、設備投資、海外投資、新事業投資等用途。
ESG
在「MITSUBA VISION 2030」方針下,將氣候變遷與人力資本定位為重大性核心議題,並制定碳中和方針,目標於2030年將Scope1、2集團CO2排放量削減50%(較2018年度)。人力資本方面,已制定Mitsuba集團人權勞動方針,2025年度實績為身心障礙者僱用率3.02%、各層級教育研習修畢率97.4%、健康檢查受檢率100%,惟集團職災發生件數為15件,未達成9件以下之目標。
最新更新: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