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ahama Capital Partners Co., Ltd.2134
治理
設有董事會、監察人會之公司。董事會由6名董事(其中1名為獨立社外董事)組成,監察人會由3名監察人(其中2名為社外監察人)組成。未設置指名委員會及報酬委員會。董事會於本事業年度共召開15次。
風險管理
董事會就風險進行梳理與評估(金額影響程度、性質影響程度、發生可能性),並就重要風險之應對措施進行檢討與確認。內部審計・內控部門(隸屬代表取締役會長,負責人員1名)執行全公司範圍之內部審計,並與監察人會、會計監察人相互協作。另外,公司目前存在對持續經營假設產生重大疑慮之情況。
股東回報
以業績為基礎的盈餘分配為基本方針,但本期因列計虧損而無可分配盈餘,故不予配息。並無關於庫藏股買回及股東優惠之記載。
配息政策
綜合考量財務狀況、獲利情形、新投資計畫等因素,以基於業績之盈餘分配為基本方針,持續對股東進行利益回饋。本期期末因列計虧損,未達可分配盈餘之水準,故不予配息。章程規定期末配息(基準日3月31日)及中間配息(基準日9月30日)。
ESG
董事會負責推動永續發展,並提出將BCP(企業持續營運計畫)與SDGs納入事業經營的方針。在人力資本方面,重視以少數精英確保並培育專業人才,並揭露管理職女性比率25%、中途錄用者比率100%。雖未設定數值目標,但致力於確保招募與人事考核方面的公平性。
最新更新: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