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ahama Capital Partners Co., Ltd.2134
治理
设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其中独立外部董事1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其中外部监事2名)构成。未设置指名委员会及报酬委员会。本事业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5次。
风险管理
董事会对风险进行了梳理与评估(金额影响程度、质的影响程度、发生可能性),并对重要风险的应对措施进行了讨论与确认。内部审计与内控部门(由代表取缔役会长直接管辖,负责人1名)实施了全公司范围的内部审计,并与监事会及会计审计人保持联动。此外,公司存在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形。
股东回报
以业绩为基础的剩余金分配为基本方针,但本期因计提亏损未产生可分配金额,故无配息。未见有关自社股票回购及股东优待的记载。
分红政策
综合考虑财务状况、利润情况、新增投资计划等因素,以基于业绩的剩余金分配为基本方针,持续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本期末因计提亏损未达到可分配剩余金水平,故暂缓配息。公司章程规定期末配息(基准日3月31日)及中间配息(基准日9月30日)。
ESG
董事会负责推动可持续发展工作,提出将BCP(业务连续性计划)与SDGs(可持续发展目标)纳入企业经营的方针。在人力资本方面,注重确保和培养少数精英型专业人才,并披露管理岗位女性比例为25%、中途录用者比例为100%。公司尚未设定具体数值目标,但致力于在招聘及人事考核中确保公平性。
最近更新: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