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MUS GROUP COMPANY LIMITED9268
治理
作為設置監查等委員會之公司,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監查等委員4名,全員為社外董事)。設有任意性質的指名・報酬諮詢委員會(委員長為獨立社外董事,過半數成員為獨立社外董事)、Conflict of Interest Council、風險管理委員會、法令遵循委員會、永續發展推進委員會等,建構出多層次的公司治理體制。
風險管理
公司依據風險管理規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4次,委員長為代表取締役社長),建立事業活動中各類風險的預防・減輕體制。針對永續發展相關風險(環境法規動向、病蟲害影響、人權問題等),亦由該委員會及合規委員會定期進行監控。
股東回報
實施年2次配息(中間・期末)。2026年3月期起,配息指標將轉為DOE(合併股東權益報酬率)4.5%,以強化持續性的利潤回饋政策。庫藏股回購亦作為靈活資本政策規定於章程中。
配息政策
將透過事業投資提升企業價值,以及透過配息回饋股東列為經營上的重要課題,實施年2次(中間・期末)配息。截至2025年3月期,以合併配息率約30%為參考指標,自2026年3月期起將轉為以DOE(合併股東權益報酬率)4.5%為目標指標。近期配息實績為中間545百萬日圓(每股8日圓)、期末682百萬日圓(每股10日圓)。
ESG
公司已辨識出七項重大課題(維持與發展安全的交通社會、抑制氣候變遷、促進循環型社會的形成、生物多樣性的再生與保育、尊重人權、支援社區、建構公正且高透明度的事業體制),並以董事會為最高決策機關,由永續發展推進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兩次)負責管理PDCA循環。在人力資本方面,外籍員工比率達91.0%,女性主管比率達22.1%(2026年3月31日現在),將多元性定位為競爭力的源泉。
最新更新: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