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ter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6794
治理
作为设有监事会的公司,由8名董事(其中独立外部董事3名)和4名监事(其中外部监事3名)构成。董事会中过半数即7名成员以独立身份承担监督与审计职责,并设有提名咨询委员会・薰酬咨询委员会以确保透明性。预定于2026年6月的定期股东大会上转型为设有监事等委员会的公司,转型后12名董事中外部董事将占过半数即7名。
风险管理
公司设立了以代表取缔役社长为委员长的风险・危机管理委员会,全面把握、评估企业风险并制定应对方案。以推进「RCM框架」的高度化及强化信息管理・共享体制为基本方针,并将气候变化风险列为重点风险之一,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协作进行管理。
股东回报
2026年3月期年度股息为每股80日元(中期35日元+期末45日元),派息率36.2%。下一期将强化股息政策,以「派息率50%」与「DOE4%」两者中较高者为目标,全年预计派发115日元。本期实施了自有股份回购488百万日元。
分红政策
2026年3月期以中期事业计划中提出的「派息率40%・DOE2%(下限)」为方针,年度股息为每股80日元(中期35日元+期末45日元),派息率36.2%。自2027年3月期起将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方针,以「派息率50%」与「DOE4%」两者中较高者为目标,全年预计每股派发115日元。
ESG
以2021年发布的ESG经营宣言为基础,2024年增加了事业(B)要素,设定了「B+ESG」重要议题。在气候变化方面,公司已表明支持TCFD并提交SBT承诺函,Scope1&2的2030年目标为在2018年基础上削减50%;在人力资本方面,员工敬业度调查积极回答率达78.4%(目标为76%以上),并推进DE&I及健康经营优良法人2026认定等多方面的ESG举措。
最近更新: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