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kayama Steel Works, Ltd.5408
治理
作为设置监事等委员会的公司,董事会(含4名社外董事,共11名)监督经营,通过委任型执行董事制度・总部长制实现监督与业务执行的分离。设有薪酬・提名咨询委员会,确保提名与薪酬的透明度。
风险管理
公司依据《风险管理基本规程》设立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推进全公司范围的风险管理。紧急情况下将设立危机管理本部,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通过PDCA循环,每年3次定期更新和管理气候变化・环境风险。
股东回报
以稳定分红为基本方针,2026年3月期年度分红为每股14日元(中期8日元+期末6日元),分红率30.8%。2027年3月期预计每股20日元(中期13日元+期末7日元)。分红率目标为30%。存在自有股份处置实绩(本期25百万日元)。
分红政策
以在确保用于强化经营基础・财务体质并应对今后事业展开所必需的内部留存的同时,实现稳定分红为基本方针。原则上每年进行中期分红及期末分红共两次,中期分红由董事会决议决定,期末分红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2026年3月期的期末分红由最初预告的每股5日元上调修正为6日元,年度分红为14日元(中期8日元+期末6日元)。2027年3月期预计年度分红为20日元(中期13日元+期末7日元)。
ESG
基于TCFD建议实施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披露,制定了到2030年度将CO2排放量较2013年度削减46%、并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以新型电炉投资为核心推进脱碳战略。在CDP2025气候变化调查中连续两年入选A级名单(A List)。在人力资本方面,公司开展DE&I推进、员工敬业度调查、分层培训等人才培养举措,男性员工育儿假取得率已达到90.4%。
最近更新: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