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ISHIMA HOLDINGS Inc.256A
治理
作为设置监查等委员会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8名,其中社内2名、社外6名),并设立以独立社外董事占多数的指名·报酬委员会。通过执行董事制度将监督与执行职能分离,确保经营的透明性与效率性。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部会每季度对年度重点风险进行梳理和评估,并通过内部控制委员会每年4次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已建立危机应对规程、合规部会及内部举报制度,对集团整体风险进行统一管理。
股东回报
2026年3月期期末分红为每股105日元(分红总额2,018百万日元,资金来源为其他资本公积金),分红比率41.5%,DOE3.8%。2027年3月期预计为110日元(分红比率44.0%)。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回购自家股份的条款。
分红政策
剩余financiado分红以年度期末分红一次为基本方针,决定机构为股东大会。2026年3月期为每股105日元(分红总额2,018百万日元,全部以其他资本公积金作为分红资金来源),分红比率41.5%,DOE3.8%。2027年3月期预计为每股110日元(分红比率44.0%)。中期经营计划(至2027年度)中提出DOE4.0%以上作为目标。
ESG
公司将「创造」「共创」「共生」三大价值观确立为可持续发展基本方针,在气候变化(转型风险与实体风险的财务影响分析)与人力资本(多元化比率44.8%、人权启发培训受训率100%)两方面均设定了KPI,并建立了向董事会定期报告的机制。
最近更新: 2026年6月24日

